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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代会的性质、职权、任务和组织原则

发布时间:2012-03-16

学校民主管理的实质是教职工当家作主,构成这一实质的基本内容就是教职工的主人翁权利、责任、利益三个方面的有机同一。
1
、教代会的性质
教代会的性质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进行描述: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对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机构;是学校管理的一种重要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其它民主管理形式比较有如下几个显著特征:
教职工代表大会有法定的权威性。
教代会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
教代会整套完整的组织制度和组织体系
2
、教代会的职权(教代会的职权是受法律保护)
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
3
、教代会的任务
教代会在学校管理中的任务主要是: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教职工的主人翁精神,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支持和监督学校的行政工作,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为培养合格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接班人而贡献力量,具体来说,有三项基本任务:一是代表教职工对学校管理实施民参与监督;二是代表教职工对学校管理实施民主监督;三是在实施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过程中表达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利。
4
、教代会的组织原则
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执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决定重大问题。教代会决议、决定和选举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参加,并有全体代表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