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型校园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项目邀请设计施工设计图(一期)公告
致:福建工大建筑设计院、福建省沿海建筑设计院、福建联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本项目是对福建工程学院节约型校园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项目的一期建设施工设计图进行设计,采用邀请性招标方式。
1.招标条件
福建工程学院节约型校园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项目施工设计图(一期),项目业主为福建工程学院 ,招标人为福建工程学院,建设资金来自拨款。现邀请贵方参与该项目施工图设计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福建工程学院节约型校园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项目施工设计图(一期);
2.2建设地点: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大学新区学园路3号福建工程学院南北校区;
2.3工程建设规模:
全校12个变电站、2个高压水泵房、C组团C1、C组团C2、B组团B2、B组团B3、食堂A、食堂B、食堂C、实训中心1#、省汽车电子与电驱动技术重点实验室楼、材料实验室的分项电参数电气监测;全校园水网水表、水网分区总表监测;全校节能监管采集信息系统硬件部署(含集中器、通信网、2个户外展示屏系统、1个全校监管信息监控中心)。
2.4投资总额: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220 万元。
2.5招标类型:
施工设计图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
2.6.2内容:包括本项目的电能表、水表、大流量计、空调控制器、集中器、户外展示屏、信息监控中心硬件设备的规格、安装位置及水电远程计量表具信号传输介质的选择、集中器接入校园网的接入方式、方法及施工的设计,以及工程设计概算编制、施工过程中的指导、服务和配合等设计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福建工程学院节约型校园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项目施工设计图(一期)项目需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
3.2企业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应已在闽设立分支机构(应提供已在福建省登记的非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登记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尚未在闽设立分支机构的,应承诺在中标后两个月内根据闽建设[2009]5号文件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3.3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4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4.获取招标文件
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 月16日至2013年12 月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工程学院领取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议,报价人只有一次报价的机会。报价高于最高限价4.8万元以废标处理。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时;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仟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3年12 月20 日下午2时30分,受邀请投标方将投标材料密封报至后勤管理处,提交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地区大学新区福建工程学院北区行政楼七层712。
8.设计周期:10日历天
9.其他要求:
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招标人:福建工程学院;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3号福建工程学院北区行政楼七层后勤管理处712,邮编:350108 ;
电话: 0591-22863354 传真:0591-22863166 ;
联系人: 林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