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人才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工作
发布时间:2010-08-04
福建省教育厅
闽教办人〔2010〕46号
转发关于福建人才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工作
具体事项的通知
在榕高校,厅属各单位(学校):
现将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和福建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福建人才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工作具体事项的通知》(闽人发〔2010〕113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有关人才做好人才限价商品住房申购工作。
附件:关于印发《福建人才限价商品住房销售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闽人发〔2010〕84号)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教育 人才 住房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