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庆祝福建工程学院成立10周年暨办学116周年师生书画展
福建工程学院工会文件
闽工院工〔2012〕9号
关于庆祝福建工程学院成立10周年暨办学116周年师生书画展
作品征集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为庆祝福建工程学院成立10周年暨办学116周年,展示高雅向上的校园文化,展现师生艺术风采,表达工院人的精神文化追求和爱校情怀,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学校将举办书画作品展。本次活动由校工会主办,建筑与规划系工会承办,现公开征集参展作品,特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稿对象
福建工程学院师生员工(包括离退休教职工、校友)。
二、作品主题
以共创和谐为主旋律,反映学校师生员工团结奋进的奉献精神,体现师生积极进取、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的艺术作品。艺术形式和风格不限。
三、作品类型
1、书法作品:毛笔、篆刻、硬笔书法作品等。篆书需附释文;篆刻作品以拓印画稿方式展出。
作品规格:毛笔书法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硬笔书法作品尺寸不小于A4纸。
2、绘画作品:国画、油画、水粉画、钢笔画、雕塑以及其他新型材料画作等。
画作规格: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包括斗方和扇面);油画、水粉、水彩画、钢笔画、版画不超过80cmX120cm。
四、时间安排
1、截稿时间:
2、展览时间:2012年10月
五、交稿方式
作品请交至:建筑与规划系办公室,联系人:叶媛玲,电话:22863123-808
六、其他事项
1、参展作品请在背面右下角用铅笔写清作品题目、作者姓名、所在单位、联系方式;
2、参展作品由学校统一装裱,并编印成册,赠送参展师生、校友;
3、作品展出后即归还作者,也欢迎师生、校友将征集作品赠送学校永久收藏。
4、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参展作品进行评审,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若干奖项,并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奖金。
热忱欢迎广大师生和校友积极参与,踊跃提供佳作,共襄盛事。
校工会、建筑与规划系
2012年9月3日
主题词:书画展 征集 通知
主 送:各部门工会
抄 送:校领导 存档
校工会办公室 2012年9月3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