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现金就餐规定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从2012年6月1日起停止使用现金就餐,未带餐卡就餐的人员,请到南、北区一楼食堂小卖部办理临时就餐卡,卡里预存20元人民币,卡押金10元,临时就餐卡里金额未用完的可退还余额,同时退还押金,就餐卡丢失,一概不退还卡里余额和押金。
特此通知。
福建工程学院后勤管理处膳食服务中心
201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