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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校办关于2012年暑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02

闽工院综〔201218

 

关于2012年暑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本学期即将结束,为切实做好暑假相关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与开学时间安排

1200920102011级学生从77(周六)起开始放假,831(周五)报到,91(周六)注册,92(周日)集中学习,93(周一)正式上课。各系应于92下午下班前将学生返校情况及时报告学工处。

22012级新生(含民族预科班新生)915(周六)、16日(周日)报到、注册、休整,91728日军训,929(周六)各系进行集中入学教育,108(周日)正式上课。军训会操和开学典礼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2012级“专升本”新生915(周六)报到、注册,916(周日)入学教育917(周一)正式上课。

4、暑假未安排教学任务的教师从79起开始放假。校机关、院系(部)工作人员及教辅人员从79起开始安排轮休(假期需完成10个工作日),778日双休日照常上班。教职工830(周四)报到上班,各单位应于830上午将教职工返校情况及时报告人事处。

5、暑期中层干部学习培训和新学期工作部署会议拟安排在8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有关工作要求

1、各院系(部)要认真组织做好期末考试评卷工作,任课教师应在考试后三天内报送成绩。各院系(部)应在开学第一周做好课程补考的组织工作。教务处和各院系(部)要做好新学期教学准备工作。

2、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假期安全保卫工作,要特别注意抓好防台风、防汛、防火、防盗和防暑降温等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暑期校园的安全和稳定。各院系(部)、各部门要按照防汛防台风工作预案的要求,认真做好防汛防台风各项工作安排和人员安排,并于75前报校防汛办(后勤管理处)。各院系(部)、各单位都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

3、要做好暑假留校学生的教育与管理。各院系(部)要指定专人负责,后勤处、学工处和保卫处要协同做好后勤保障、学生管理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4、各单位暑期在校内如有举办培训班等各类活动,须报校长办公室和保卫处备案。

5、暑假期间处级干部外出须按规定请假报备;各单位组织教职工外出考察、学习、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10人以上)需事先做好计划,并于75前按规定办理好审批手续(审批表见附件一)。不得擅自组织集体外出活动,严禁用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

三、值班工作安排

1、旗山校区设立学校总值班室,由中层干部和行政工作人员轮流值班(中层干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处理暑假期间的有关工作,值班人员由校长办公室统筹安排。

2、各院系(部)和机关部门的安全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落实岗位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做好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和值班工作。各院系(部)和有关部门的值班人员安排表(具体格式见附件二)于75前报校长办公室和人事处备案。

国脉信息学院、软件学院、海峡工学院的师生放假及下学期开学、新生入学等有关事宜自行安排,报校长办公室备案。

 

 

 

                               福建工程学院校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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