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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工程学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具体通知要求

发布时间:2009-12-17

为了贯彻福建省教育厅12月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及时阻断疫情在学校蔓延扩散的通知》及12月14日我校召开的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会议精神,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办公室就今后进一步做好防控工作特通知如下

1、进一步继续落实好晨检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2、体温超过37.5度的学生由医务室决定是否进行隔离观察体温超过38度且持续两天退或体温超过39度以上学生由医务室按规定送上街医院诊治

3、一个班级发五例以上有发热伴流感症状学生,由医务室报疾控中心决定是否停课,复课时间由医务室决定

4、学校现将学生公寓A3作为临时隔离观察,对发热学生进行隔离观察,隔离病人的治疗由校医务室医生负责

5、隔离观察房的房号安排要由医务室统一安排。

6、由食堂负责向隔离学生提供三餐饮食

7、系里要加强对有发热被隔离学生所在的班级、宿舍监控。

8、隔离观察的外围安全保卫工作由保卫处负责

9、隔离观察房的管理工作由后勤处负责

10、隔离学生的伙食费标准:15元/天

11、各系要负责做好隔离学生的思想工作心理辅导工作负责做好稳定学生的情绪工作。

12、后勤处要做好在食堂餐厅每天免费向全权师生提供防甲型H1N1流感的汤药工作,服药时间一个月。

13、暂停室内大型活动。

14、保卫处要加强对外来人员体温的检测。

福建工程学院甲型H1N1防控工作办公室

2009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