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具体通知要求
发布时间:2009-12-17
为了贯彻福建省教育厅12月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及时阻断疫情在学校蔓延扩散的通知》及12月14日我校召开的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会议精神,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办公室就今后进一步做好防控工作特通知如下:
1、要进一步继续落实好晨检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2、体温超过37.5度的学生由医务室决定是否要进行隔离观察,体温超过38度且持续两天不退或体温超过39度以上的学生由医务室按规定送上街医院诊治。
3、同一个班级发现五例以上有发热伴流感症状的学生,由医务室报疾控中心决定是否停课,复课时间由医务室决定。
4、学校现将学生公寓A3作为临时隔离观察房,对发热学生进行隔离观察,隔离病人的治疗由校医务室医生负责。
5、隔离观察房的房号安排要由医务室统一安排。
6、由食堂负责向隔离学生提供三餐饮食。
7、系里要加强对有发热被隔离学生所在的班级、宿舍的监控。
8、隔离观察房的外围安全保卫工作由保卫处负责。
9、隔离观察房的管理工作由后勤处负责。
10、隔离学生的伙食费标准:15元/天。
11、各系要负责做好隔离学生的思想工作和心理辅导工作,负责做好稳定学生的情绪工作。
12、后勤处要做好在食堂餐厅每天免费向全权师生提供防甲型H1N1流感的汤药工作,服药时间一个月。
13、暂停室内大型活动。
14、保卫处要加强对外来人员体温的检测。
福建工程学院甲型H1N1防控工作办公室
2009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