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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到区房管局办理限价商品房相关手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0-10

各部门:

接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教师生活区销售办公室通知,经协调福州市房管局,从1013日开始,参加申购的教师可到各区房管局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大学新校区教师生活区限价商品房申购办公室

2008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