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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校区学生公寓(C、D、F区)实行物业管理

发布时间:2007-10-01

新校区学生公寓(CDF区)实行物业管理


后勤处在省内外对一些高校学生公寓的管理进行了调研,为推进我校后勤改革,决定在新校区的学生公寓实行委托物业公司管理的模式。

通过招投标,新校区的学生公寓委托福州榕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物业公司承担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保洁以及部分维修工作。福州榕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07101日正式开展工作。后勤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