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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发布时间:2005-09-12

为了进一步深入学校后勤管理改革,充分发挥学校现有车辆资源的能力,更加合理、完善公务车辆调配制度,在深入调研和基础上,经研究决定:

1)从200591日起,严格考核各单位公务用车情况,各单位应按学校公务用车规定办理用车请派手续,并如实核实使用车辆的公里数。

2)后勤车辆管理中心月初将各单位的上月用车情况送各单位审核。

3)各单位公务用车费用由计划财务处年终统一结算。


院长办公室

后勤管理处

2005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