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生生活用品招商公告
发布时间:2005-09-05
公告
为帮助解决新生自带生活用品来校不便的困难,2005年新生生活用品供应拟采取引进厂商,设摊销售,学生按需自愿进行现场购买的方式。
有意者请于2005年9月6日17:00前与我处联系。
附:参选厂商条件
1、持有经工商管理部门审验合格的营业执照。
2、注册资金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
3、有2年(含2年)以上经营学生生活用品经历和业绩。
联系人:宋强(办公室:0591-83960536)
(手机:13600827252)
李劲松(办公室:0591-83960550)
(手机:13506995581)
福建工程学院
后勤管理处
200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