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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仓山校区及浦东校区午休床位的通告

发布时间:2004-06-15

根据闽工院后[2004]57号文规定,为解决引进人才、青年教职工结婚周转房和新进人员的周转房问题,因此取消仓山校区及浦东校区教职工的午休床位。周转房调配小组决定于72日前收回仓山校区及浦东校区的午休房。请仓山校区及浦东校区租住在单元房内午休的教职工于72日前将午休床位退出,已便有关部门进行必要的维护和调配。

特此通告





福建工程学院

住房调配领导小组

                   2004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