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我校公务车辆保险承保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1-05
根据《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2018年度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统一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机管综﹝2016﹞246号)文件精神,经委托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确定2017-2018年度省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统一保险公司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上述4家保险公司中标有效期从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我校公开邀请上述4家单位于2017年1月10日前以文本形式提交《2017-2018年度福建工程学院公务车辆车险报价及服务承诺书》。经我校有关职能部门综合评定,确定1至2家为我校公务车辆为2017-2018年度为承保单位。请有意向单位于1月10日前将《2017-2018年度福建工程学院公务车辆车险报价及服务承诺书》送达福建工程学院后勤管理处交通服务中心(联系人:丰卫,联系电话0591-22863385)。
特此公告!
福建工程学院后勤管理处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