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17度福建工程学院公务车辆保险承保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1-12
根据前期公告,截止2017年1月10日,我校共收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中心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上述3家保险公司)4份《2017-2018年度福建工程学院公务车辆车险报价及服务承诺书》。经资产处同意和处务会综合评定,确定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2家单位为我校2017-2018年度公务车辆保险承保单位。
特此公告!
福建工程学院后勤管理处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