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3月25日“闽机管综﹝2019﹞48号”文件精神,取消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公司福建分公司2019年-2020年度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单位公务用车统一保险采购项目中标资格。根据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意见,经后勤管理处处务会研究决定,在“闽机管综﹝2019﹞48号”文件下达之日起,我校所有公务车辆保险服务采购工作严格按照闽机管综﹝2019﹞48号文件执行,不再向以上两家保险公司采购公务车辆保险服务。对于已向中国大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办理公务车辆保险服务的公务车,原有保险合同继续执行至本期合同期满。其余公务车按文件要求,确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闽都支公司为我校2019-2020年度公务车辆保险承保单位。
特此公告!
福建工程学院后勤管理处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