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质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2-06
为了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规范防控物资的使用与管理,现就相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高度重视疫情期间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防控物资的管理,在保障一线工作人员合理防护需求的基础上,落实管理制度、细化管理措施,做好防控物资管理,优化使用,最大限度地有效使用防护物资。
二、严格落实防控物资管理规定。各单位对领用的防控物质,要切实履行职责,安排专门人员对防控物资全过程进行管理,要做好物质领用登记管理,确保防控物质去向可查。后勤管理处要负责遴选、采购、验收、存储、发放等管理工作;防控物资的管理要结合岗位实际需要,按照保重点区域、保重点操作尤其是重症和危重症病例的原则,正确和合理使用防护用品。
三、加强重点物资管理的管理。要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中常见医用防护用品使用范围指引(试行)》(国卫办医函〔2020〕7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重点做好防护口罩、消毒药剂的合理使用,确保将这些供应紧张的物资用在适用的区域范围,或在执行较高风险操作时使用。
四、强调履职担当,严肃追责问责。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防护用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提高政治站位,合理调配防控物质的使用,开源节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要将防控用品安排给确实需要的岗位和人员,杜绝资源浪费。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将在督导检查、现场指导等各项工作中,重点查看防控用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不合理使用防护用品、存在随意浪费现象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于严重影响疫情防控、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厉问责。
福建工程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后勤保障组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