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学习:中国计划生育协会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作用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
国计生协〔200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协会,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协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构建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格局,促进流动人口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和提高生殖健康水平,现就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作用,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流动人口规模不断增大。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流动人口工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将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作为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和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内容。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难点在流动人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不到位,合法权益保障不足等问题突出,已经成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薄弱环节。有效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
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形成了网络、人才、服务的优势,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计划生育协会一方面通过“横到边,纵到底”的组织网络,在流动人口中开展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活动;另一方面,在流动人口集中地建立计划生育协会,组织流动人口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取得了一些成功经验,成为新时期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一支重要力量。因此,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的优势,协助人口计生部门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已经成为计划生育协会的重要工作任务之一。
二、明确任务,不断创新
(一)主要任务
1、在流动人口集中地建立健全协会组织。积极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企业和集贸市场等建立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发展会员。同时,积极组织基层协会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倡导、鼓励流动人口会员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规政策,积极参与生殖健康服务活动,做学法、守法、依法维权的带头人,做学知识、用知识、建立健康文明生活的带头人,并以会员的模范作用,影响和带动广大流动人口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2、努力做好流动人口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适合流动人口特点,有针对性、吸引力和实际效果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宣传活动,扩大宣传品覆盖面。采取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广泛普及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科普知识,努力提高流动人口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和自我健康保护的能力,引导流动人口树立新型婚育观,以知识水平的提高促进婚育行为的改变。
3、围绕流动人口的需求开展服务工作。流入地计划生育协会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主动协助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将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纳入日常性工作范围,及时收集、整理和提供流动人口相关信息,帮助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家庭排忧解难,使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样分享改革发展成果。流出地计划生育协会要主动协助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做好外出人员的信息采集、登记和联系等项工作,掌握流出人员相关信息,组织会员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提供生产、生活帮助,利用流动人口与家乡的各种联系,了解情况并开展宣传和服务活动。要通过协会组织,加强流入、流出地的沟通与合作,形成流入地、流出地联手,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局面。
4、维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在积极组织流动人口依法规范婚育行为的同时,引导他们通过民主评议会、民主听证会和会员代表大会等形式,在计划生育的决策、实施、效果和满意程度等方面表达意愿,反映诉求,并通过协会组织依法维护相关权益。主动向各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提请他们依法落实务工、经商等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如晚婚、晚育的奖励;已婚育龄妇女在怀孕、哺乳期应享受的待遇;对独生子女、计划生育家庭的优惠等。
(二)创新方法
1、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是做好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途径,也是做好流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举措。计划生育协会要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坚持以人为本,树立人民群众是计划生育主体的思想,当好组织者、宣传者和指导者。充分调动流动人口自身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鼓励流动人口在实行计划生育方面发挥主人翁作用,管自己、教子女、帮亲属、带同伴,积极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要探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的有效方法,通过群众自治,维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增强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2、开展流动人口生育关怀行动。生育关怀行动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聚焦生育行为,运用利益导向机制,造福于群众的社会公益活动。生育关怀行动以服务为主线,以计划生育家庭为主要目标人群,以群众组织运作为特征,以倡导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为目的,解决广大群众在实行计划生育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级计划生育协会要充分利用这一活动载体,将流动人口中的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和女孩纳入生育关怀行动的目标人群,帮扶困难家庭,探索建立为流动人口送技术、送信息、送服务、送温暖的长效服务机制。
三、加强领导,提供保障
(一)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提供人、财、物保障。要做好协调工作,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为计划生育协会依照法律和章程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使之成为党委政府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得力助手。要将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强化协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和工作环境的优化,为计划生育协会提供必要人员、经费、物资的支持,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
(二)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支持、指导计划生育协会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要将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体规划,做到协会工作与其他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表彰。加大对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考核力度,适当增加考核的权重。要支持计划生育协会按照群众组织的特点开展活动,为其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三)各级计划生育协会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为流动人口服务的能力。要按照便于组织、便于活动的原则,加强和完善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网络和工作网络,优化会员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达到组织健全、管理规范、活动经常、效果明显的要求。各级计划生育协会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有效形式和活动方式,努力扩大工作覆盖面。要及时总结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努力拓展推广,不断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工作上水平。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三日